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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中華家族財富傳承協會

經典案例/爭遺產波及公司經營 源起11億不動產掛創辦人名下 三民書局啟示錄

公司要給誰接班,考驗上一代的眼光,一輩子打拚來的財產要怎麼分配給孩子,則關係著家族的情感維繫。近期家族傳承的經典案例是,老字號出版商「三民書局」的老董在世時,已完成交棒,卻因為一個小動作,導致家族遺產爭奪戰糾纏多年,甚至波及三民書局,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?類似情況有解嗎?


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在世時,已指定次子劉仲傑接班,次子接手經營之後,一切也上軌道,表面上企業傳承算是順利完成。


但是2017年劉振強過世後,家族卻仍然為了高達11億元遺產,陷入爭產風波。五位繼承人分成兩派,母親派包括遺孀莊梅和長子劉仲文,次子派則有劉仲傑和兩位姐妹,兩派互告詐欺、偽造文書、侵佔,官司纏訟多年,積欠了遺產稅5,995萬元沒有繳,家族因此超過5年沒有辦法解決遺產分配問題。


三民書局家族爭產風波


問題導火線 11億不動產登記創辦人名下


原因就在這11億元的遺產主要都是不動產,分別位於台北市重慶南路和復興北路的店面和辦公室,都是三民書局幾十年來營運的核心所在。


如果這些不動產全部登記在三民書局之下,企業接班就完成了,日後的遺產爭奪戰再怎麼吵,都不影響三民書局,次子劉仲傑也可以順利經營下去。


但是劉振強卻將這些值錢的房地產都登記在自己名下,他過世之後這11億元不動產就成為繼承人共有的遺產,使用、受益、處分要全體同意,造成兩派互相傾軋,甚至波及到了三民書局。


在這段期間,媽媽還對子女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根據法律規定,配偶可以取得一半,也就是5.5億元,再依照繼承人身分平均分配;由於家人間未達共識,也就沒有人願意去繳遺產稅,房子差點就遭到強制執行被賣掉 。


為什麼劉振強選擇將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名下,而非三民書局名下?根據媒體報導,早年三民書局是由劉振強與另外兩位友人共同創立,其後經歷兩位友人退股風波,劉振強獨力撐了下來,後日書局逐漸茁壯。


可能是因為有這段慘澹經營的經驗,他沒有十足把握,因此決定把最值錢的東西(不動產)留在自己名下,以免放在公司名下,萬一公司出狀況,會被強制執行。



遺囑有交代:不動產五年內不分割 


接班次子仍未擺平爭議


到底劉振強有沒有預料到,公司最值錢的不動產登記自己名下,日後變成遺產,家人共有之後,將來三民書局的營運可能會被「 卡」住?


他應該是有想到,因為劉振強在遺囑上有交代,「 不動產五年內不准分割」。


根據民法規定,被繼承人可以規定不動產在一定時間內不准分割,時間限制最長10年;推論他是知道這些房產由全部繼承人來繼承,會變成共有,將來會有遺產分割的問題;因此給了次子劉仲傑五年的時間,必須要解決遺產問題 ,否則三民書局的「 家」,有可能因為分遺產,被處分掉。


保險法專家 、北宇管顧總經理劉北元表示,董事長的位子只有一個,不可能大家都當董事長,因此接班是「不公平」的,但是傳承財產通常是大家依法一起分,通常上一代也希望儘量能「公平」 。


劉北元認為,從劉振強生前即已經指定次子接班可以看出,他其實是有把企業接班和資產傳承切割清楚;但是在資產傳承上卻將三民書局的不動產登記在個人名下,僅在遺囑要求「遺產五年內全體繼承人不得分割」,似乎是有意在死後將最值錢的財產公平分配給妻小,但這樣的安排卻反而讓三民書局可能陷入無殼的窘境。



公平與不公平之間求平衡 有三做法


類似三民書局的情況,當企業接班與資產傳承之間連繫著不動產,由於不動產無法原物分割,就需要預先做好金錢做為彌補的財源規劃,才能避免家族爭產波及企業營運,這時候可以善用保單指定受益人的特性,讓沒有接班到的子女,能有更好的補償。


劉北元認為,有三種方案可以避免日後繼承人們撕破臉,家族事業遭受波及。


方案1:公司名義持有,出租不動產。可以成立一家公司,以公司代替個人持有不動產,再把不動產轉租給三民書局當作總部使用;這家公司股東則是五位繼承人,透過股權比率享有不動產的利益,三民書局也能繼續用不動產。


這方案最大缺點是成本很高,因為這些不動產可能是早年入手,要轉給企業,增值稅很高。還要注意 ,設定特別股,只讓接班人擁有表決權,避免發生不租給書局,企業面臨無家的窘境。


方案2:賣出不動產,錢進傳承保單。撇開稅金的考量,為了不讓日後企業傳承產生糾紛,可把不動產賣給三民書局,將這筆現金轉入高槓桿壽險保單 ,透過保險指定受益人特性,讓沒有接班的妻與子女,能多拿一點。


方案3:不動產信託。信託的目的是出租不動產給三民書局,租金收益生前自益死後他益,在小孩與配偶之間自由指定分配比例,或者死後結束信託關係,由接班人或三民書局取得不動產,同時另外規劃保單作為補償方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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